纏足多由婦女為之,大多是女孩的母親。擇一日子(可能是女孩的生日),女孩坐在椅上,雙腳用熱水洗凈,置于膝頭,趁腳還溫熱,將大拇指以外的其他四趾,向腳心用力扭折,且在趾間縫邊,灑上明礬粉,使皮膚收斂并防止發炎與化膿,然后縛緊。接著,以八尺至十尺長的裹腳布緊纏,再用針線密密縫合固定,不可過松,有經驗的人,會慢慢雙腳并攏,先讓足部習慣這種束縛,之后再慢慢加緊。兩足被捆緊,發熱、發炎、紅腫。故纏足適宜秋季之后,時間可以從數天至兩個月。
通常會選在女孩五、六歲時開始纏足,因為腳骨還未長大、長硬,較易收效,目標是將小腳纏成符合「瘦、小、尖、彎、香、軟、正」這七個要訣,在大人軟硬兼施下,小女孩不得不答應,因為大人常以:「不纏足,將來嫁不出去」為威脅。經過試纏、試緊、裹瘦、裹彎、保養幾個步驟始告完成,這樣的纏足過程造成腳骨嚴重變形,令人目不卒睹。